留学就业转档案的情况一般分为留学前转档案和留学回国后转档案,以下是具体的流程:
留学前转档案
转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在线申请 :登录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点击 “出国(境)存档” 栏目在线申请开具调档通知单。
打印调档通知单 :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打印调档通知单。
调转档案 :根据有关规定,严禁个人自带档案,需通过机要 / EMS 快递档案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处。
转至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
开具调档函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申请开具调档函。
提交调档函 :将调档函提交给原档案保管单位,如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
档案转递 :原档案保管单位会通过规定的转递方式,如机要通信、邮政特快专递等,将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
留学回国后转档案
就业单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
开具调档函 :向就业单位提出档案转移申请,由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开具调档函。
提交调档函 :将调档函寄送至留学服务中心或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等档案保管机构。
档案转递 :档案保管机构收到调档函后,会按照规定将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
就业单位无档案保管权限
选择存档机构 :可以选择将档案转至就业地或户籍地的人才中心。
开具调档函 :向选定的人才中心申请开具调档函,需提供身份证、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档案转递 :将调档函提交给原档案保管机构,由其将档案转至相应的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