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公职不能留学落户吗

2025-01-21 16:27:27  阅读 19 次 评论 0 条

不是公职人员也能留学落户,以北京、上海、广州为例,相关落户政策如下:

北京

落户条件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或者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性质的研究工作;在国(境)外学习 360 天(含)以上;学业结束后首次回国,到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的时间不超过两年;年龄 45 周岁(含)以下;出国前与国内单位未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已解除劳动关系;回国后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且有在用人单位不低于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或者被录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能够提供《单位接收函(事业编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企业要求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中央在京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条件和规定;不存在经营异常情况;具备有效的在京区级公共集体户口;有公开招聘留学回国人员的计划或者聘任结果;有落户专办员且具有在用人单位六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或者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上海

落户条件 :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 1 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在国内 “双一流” 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等;留学回国人员应在回国后 2 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要求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 1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

广州

落户条件 :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含 40 周岁);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含 45 周岁);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含 50 周岁);同时,留学人员还需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工作;在省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工作的,还需在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要求 :无特殊限制,通常在广州市注册登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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