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填写专业职称,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形及填写方法:
已取得国内职称
- 如果在留学前或留学期间已经取得了国内相关专业职称,按照实际取得的职称填写,如“工程师”“讲师”“会计师”等。同时,要确保填写的职称与你所学专业和从事的工作领域相关或相符。比如,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取得了计算机类的工程师职称,在填写时就应准确填写为“工程师(计算机方向)”。
已取得国外职称并可认定
- 部分国家的专业职称体系与国内有一定的对应关系,若你在国外取得了相应职称,且该职称可以通过国内相关部门的认定,在完成认定手续后,按照认定后的职称填写。例如,在国外取得了相当于国内工程师级别的职称,经国内相关机构认定后,可填写“工程师”。
未取得任何职称
- 若没有取得国内外任何专业职称,可填写“无”或“待评定”。比如刚留学回国,尚未开始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没有机会参与职称评定,就可以填写“无”。如果你已经开始工作,有计划在未来评定职称,也可填写“待评定”,并在后续取得职称后及时更新。
按回国后申报评定填写
- 中级职称: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及以上,申报时可填写拟评定的中级职称,如“助理工程师”“助教”等;在境外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4年及以上,也可申报中级职称。
- 副高级职称:在境外取得博士学位者,或在境内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境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及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后在境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4年及以上,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如“高级工程师”“副教授”等。
- 正高级职称:在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境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或在境内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境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或在境内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后在境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后在境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年及以上,可申报正高级职称,例如“教授”“研究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