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中国可以申请多种奖学金,以下以中国政府奖学金为例,为你介绍申请方法:
奖学金项目及申请途径
- 中国政府国别奖学金:根据政府间协议提供名额,包括多种类型奖学金。申请人须向所在国负责派遣留学生的部门、机构、学校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提出申请。
- 长城奖学金:由中国教育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只招收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申请人须向所在国联合国教科文全国委员会提出申请。
- 亚洲留学奖学金:中国教育部设立,鼓励亚洲学生、学者流动。申请人须向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提出申请。
- 中国—东盟(Aun)奖学金项目:向东盟组织成员国提供。申请人须向中国—东盟秘书处提出申请。
- 中国—欧盟学生交流奖学金项目:资助欧盟国家高中毕业生及大学生来华进修汉语。申请人可向中国驻欧盟使团提出申请。
- 上海合作组织奖学金项目:向上合组织成员国提供。申请人可向中国驻各上合组织成员国大使馆提出申请。
- 中国—太平洋岛国论坛奖学金项目:向太平洋地区有关岛国提供。申请人可向太平洋岛国论坛秘书处提出申请。
- 中国政府专项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由中国高水平(“985”)大学自主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须向承担此项目的有关高等学校提出申请。
- 中国政府专项奖学金—省、自治区学历生项目:由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本地区内有关高等学校自主招收来华攻读本科以上学历的外国留学生。申请人须向承担此项目的有关省、自治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高等学校提出申请。
- 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资助已在华完成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教育,被录取继续攻读高一级学历的品学兼优的留学生,或已在读的硕士和博士优秀研究生。申请人须先向就读学校或录取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向留学基金委推荐。
- 中华文化研究项目:资助各国从事中国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来华进行短期研究及交流合作。申请人可向中国有关高等学校、机构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提出申请,也可直接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 外国汉语教师短期研修项目:资助各国从事汉语教学的专职教师来华进行短期研修。申请人可向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
- 非中国公民,身心健康。
- 学历和年龄要求根据申请的学位不同有所变化,例如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 具备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如HSK成绩或其他外语成绩。
申请流程
- 选择学校和专业:从中国教育部委托的普通高等学校中选择志愿院校和学习专业,可查阅《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学校名录及专业目录介绍》或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 准备申请材料:通常包括《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学历证明、成绩单、学习计划、健康证明、推荐信、语言能力证明等。对于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申请人,须在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并将提交的申请表打印后,再附上要求的材料向所在国派遣机构提交;尚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所在国派遣机构申领有关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后附上要求的材料,向所在国派遣机构提交。
- 提交申请:在各奖学金项目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有关申请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招生事务承办机构寄送留学基金委,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 审核与录取:留学基金委对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转送有关学校,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经留学基金委批准后,获得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奖学金申请人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
此外,还有一些学校会设立自己的奖学金项目,具体申请方式和条件可以咨询相关学校的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