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硕士可以落户北京,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及对应条件: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渠道
适用于在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留学硕士,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或者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性质的研究工作。
在国(境)外学习 360 天(含)以上。
学业结束后首次回国,到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的时间不超过两年。
年龄 45 周岁(含)以下。
出国前与国内单位未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已解除劳动关系。
回国后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且有在用人单位不低于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或者被录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能够提供《单位接收函 (事业编制)》。
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渠道
学历上需满足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出国前具有高级职称,出国后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院校背景方面,海外学人中心建议参考近三年 THE 或 QS 综合排名 300 以内的大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渠道
人社部渠道 :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公务员)、部委下属的事业单位、在京央企的就业人员。具体要求通常较为严格,整个审核流程长达一年以上。
北京市人社局渠道 :适用于北京市公务员、市属国企、市属事业单位、注册地在京的民营企业的就业人员。基本流程为北京各区人社局发布 “人才引进需求” 通知后开始申报,经区人社局初审,择优推荐到北京市人社局,审批通过后,个人 / 用人单位线上提交材料,再经区和市人社局两步审核后办理落户手续。对个人职位、企业规模等有要求。
积分落户渠道
需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7 年及以上。
硕士学位可获得 26 分积分,但最终能否落户还需看当年的积分分数线及排名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