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留学硕士福利政策较为丰富,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就业创业福利
纳入统一就业政策体系 :留学回国人才被纳入国家统一的就业政策体系,与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招聘(录)条件,能享受企业吸纳类、技能培训类、就业见习类、创业扶持类等政策支持。
创业支持
留学人才可凭借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回国创办企业。
可申请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以获得初创企业的遴选资助,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创业符合条件的,能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落户及档案管理福利
落户便利 :留学回国人员在学成回国两年内,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大城市落户,具体要求通常包括需满足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对于留学生身份的认定,所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落户指标等。
档案管理 :出国(境)留学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按规定由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保管,留学期间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后档案可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相关规定办理转递接收手续。
职称评定福利
直接申报职称 :留学回国人才在国内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比照国内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境外职业资格认可 :广西有关地方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商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按规定对留学回国人才持有的境外职业资格证书予以认可,并对应相应的职称。
社会保险福利
单位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依法为招用的留学回国人才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
灵活就业参保 :选择灵活就业的留学回国人才可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就业服务福利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面向留学回国人才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