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保留学籍继续上学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 因参军入伍:
- 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
- 高校新生:应征入伍的高校新生,可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由征兵办盖章确认后寄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高校收到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役后2年内可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 因疾病原因:
- 高校新生:如厦门大学规定,本科新生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
- 非新生:中小学生和高校非新生因患严重疾病,在短时间内无法正常到校学习,可向学校提交申请,附上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申请保留学籍休学治疗,待康复后申请复学继续上学。
- 因其他特殊原因:
- 考研学生:考研一志愿报考失败但成绩达到该院校复试分数线,或调剂失败,以及因家庭等其他合理原因,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学籍,准备下一年的考研或做其他安排。
- 其他特殊情况:如学生因家庭重大变故、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无法在本学期继续学业,可向学校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保留学籍,待问题解决后再继续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