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留学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减税的,具体政策依据和操作要点如下:
- 政策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以及《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允许扣除境内外教育支出。
- 扣除条件
- 教育阶段:子女接受的教育需为全日制学历教育,涵盖小学、初中、高中(普通、职业)、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阶段。若子女在境外接受的是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或培训等,则不能享受该减税政策。
- 纳税身份: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为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 扣除方式
- 单方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每月扣2000元。
- 双方分摊: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每人每月扣1000元。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申报流程
- 准备材料:需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 填写申报信息:在“个人所得税”APP或相关申报渠道,填写子女的教育信息,包括学校名称、教育阶段、入学时间等。
- 提交申请: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税务部门会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