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留学,主要涉及户口本身的处理以及与之相关的档案、党组织关系处理等问题,以下是具体办法:
户口处理
迁回原籍 :这是较为常见的方式。需在毕业时向学校申请将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会发放户口迁移证,凭此证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
暂存学校 :部分学校可为应届毕业生提供两年的户口暂存服务 。
存放在人才市场 :可将户口挂靠在学校所在地或其他城市的人才市场,但需满足当地人才市场的相关要求,具体托管方案和流程可查询各地人才市场官方网站 。
申请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以北京为例,要求在京高等院校就读的非北京籍生源、本科(含)以上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直接申请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已获得国外高等院校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和留学签证,户口存放在北京高校的人员,在毕业当年 12 月 31 日(含)之前办理完毕存放手续。
档案处理
学校保管 :部分学校可免费为留学毕业生保管档案一至两年,可享受应届毕业生身份,但不是所有学校都有此服务。
转回户籍地人才中心 :学校将档案转到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同时需办理个人存档手续。
委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保管 :自 2024 年起,在教留服中心档案管理处申请出国(境)存档的留学人员可从毕业学校直接转档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党组织关系处理
保留在原高校党组织 :党员出国(境)前,应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保留在原工作单位 :若从工作单位离职留学,可申请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
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办、乡镇党组织 :也可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办、乡镇党组织进行管理。
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方便在留学期间及回国后办理相关党组织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