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后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在北京落户的,具体条件如下4:
学历要求: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中国香港地区毕业生也享受此待遇。
学习时间: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境外学习天数需满 360 天。
申请时间: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年龄限制:年龄 45 周岁及以下。
社保与劳动关系:出国留学期间未在北京缴纳社保,出国前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个人信息:留学人员个人信息需与留学期间一致。
单位要求:入职的单位需要有留学生落户资质,一般公务员、事业单位、央企、北京市属国企等单位有较多的落户名额,而部分互联网公司、外企、创业公司等私企也可能有少量指标,但竞争较为激烈。